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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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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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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11-12
  • 来源:审计厅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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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266号)的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专项申报及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下载地址:***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二、请各申报单位首先进行网上填报,检查无误后提交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并通知可以打印后,申报单位打印网上生成的项目预申报书,经签字盖章齐全后,于2019年9月23日17:00前将项目预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委合作处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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