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镇)、区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7年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6〕432号)以及《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7年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实施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请各街道(镇)高度重视,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自愿申报,申报主体于2026年11月10日17:00前将正式项目申报书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发展中心农经科(郫都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2号楼321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pdqnjzx@163.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执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业项目储备管理办法》(川农函〔2021〕445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业重点项目竞争立项管理办法》(川农发〔2023〕15号)、《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成农办〔2024〕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公开、公平、公正组织申报,往年已经申报和实施过中央财政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不予支持,主体提交的申报实施方案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审定,按程序报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1.2027年中央财政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
储备指南
附件1:2027年中央财政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储备指南
2.2027年XXX合作社(家庭农场)中央财政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储备项目申报书(模板)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2026年11月2日
(联系人:徐春;联系电话:6027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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