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企业: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财资〔2019〕236号)(以下简称《征集通知》)和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财政局《转发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工作通知的通知》要求,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启动2020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在成都高新区实施,项目承担单位需在成都高新区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成都高新区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二)项目申报单位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年产经营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来源有保障。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行业带动行较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良好。原则上申报项目为已开工、有实际投资的项目。 (四)项目申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无须相应机关出具证明文件,采取企业承诺制)。 (五)项目完成在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入库工作。 (六)对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流程 登录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附件:1.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财资〔2019〕236号) 2.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财政局转发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工作通知的通知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2019年10 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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