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戏曲剧本孵化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办艺函〔2017〕260号)精神,戏曲剧本孵化计划项目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在公示后确定了原创大戏一类和二类作品各8部。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办方对入选一类作品的8个项目给予每部25万元的资助经费,对入选二类作品的8个项目给予每部20万元的资助经费。按照办艺函〔2017〕260号文件和《2017年度戏曲剧本孵化计划原创大戏项目资助协议书》规定,一类、二类作品请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创排演出。 二、2017年度戏曲剧本孵化计划第一次专家评审结果已于2018年3月28日公布。为加强项目管理,请承担原创小戏、大戏孵化任务的单位于2018年8月31日前,将本单位与项目编剧签订的委托创作协议书报项目主办方。 三、戏曲剧本孵化计划提倡剧作者创作剧本时深入生活、采风创作、精益求精。请承担原创大戏一类、二类作品孵化任务的单位于2018年8月31日前,向项目主办方提交项目编剧深入生活采风和加工修改提高的生活札记和创作笔记(要求为书面材料,不少于5000字,编剧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同时报送电子版),便于项目主办方开展宣传。 四、项目主办方联系方式。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戏楼胡同1号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邮编100007。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t.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度戏曲剧本孵化计划第二次专家评审结果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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