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龙泉驿区促进工业经济稳中求进的十条政策措施》(龙科经发〔2018〕53号),现将稳定增长奖励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标准 对2018年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含2018年、2017年新上规企业,2017年度产值同比增速需为正),按不同规模及增速给予企业20万元到150万元不等的奖励,奖励由保底奖励和递增奖励两部分构成。奖励资金企业可自行按比例奖励给高管团队或相关员工。 2017年产值在5000万元-2亿元之间的企业,保底奖励为20万元,在完成15%增速的基础上每再提升2个百分点,再给予2万元的递增奖励,总奖励最高不超过40万元。 2017年产值在2亿元-10亿元之间的企业,保底奖励为30万元,在完成15%增速的基础上每再提升2个百分点,再给予3万元的递增奖励,总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元。 2017年产值在10亿元以上的企业,保底奖励为50万元,在完成15%增速的基础上每再提升2个百分点,再给予5万元的递增奖励,总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二、申报条件 纳入到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库的企业,增速以2018年12月与2017年12月统计局的产值报表数据计算为准。 三、申报举例 (一)A公司2018年产值为2亿元,2017年产值为1.5亿元,且2017年产值同比增速为正 A公司2018产值同比增速为33.3%,超过了15%,满足奖励条件。由于A公司处于5000万元-2亿元区间,因此其保底奖励为20万元。递增奖励为18万元(2*INT((33.3-15)/2),INT为将一个数值向下取整为最接近整数的函数)。A公司合计奖励为38万元。 (二)B公司2018年产值为4亿元,2017年产值为3亿元,且2017年产值同比增速为正 B公司2018产值同比增速为33.3%,超过了15%,满足奖励条件。由于B公司处于2亿元-10亿元区间,因此其保底奖励为30万元。递增奖励为27万元(3*INT((33.3-15)/2),INT为将一个数值向下取整为最接近整数的函数),合计奖励为57万元。 四、申报资料 1.《龙泉驿区稳定增长奖励项目申报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的2018年12月的统计报表(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B204-1、财务状况表B203); 4.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的2017年12月的统计报表(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B204-1、财务状况表B203); 5.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的2016年12月的统计报表(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B204-1、财务状况表B203); 6.诚信申报承诺书。 7.若有企业名称变更的,请附上说明。 以上资料均需企业盖鲜章,胶装。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 (二)政策咨询:区经信局工业运行服务与信息电子科。 (三)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胶装)和扫描后的电子版报送区经信局。 附件:成经开经信发〔2019〕19号 关于申报《成都市龙泉驿区促进工业经济稳中求进的十条政策措施》稳定增长奖励的通知 成经开经信发〔2019〕19号 关于申报《成都市龙泉驿区促进工业经济稳中求进的十条政策措施》稳定增长奖励的通知-盖章 成都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龙泉驿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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