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附件:1. 重庆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一、申报条件
符合《重庆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19〕119号)规定的认定条件(附件1)。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制《重庆市众创空间申报书》(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装订成册报送至所在区县(自治县)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
(二)各区县(自治县)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加盖公章后,于10月21日18:00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可邮寄)。
(三)市科技局按照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组织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予以认定。
2. 重庆市众创空间申报书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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