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国际门户枢纽,增强西部对外交往中心功能,促进成都市对外文化贸易更好更快发展,按照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对外文化贸易重点项目的通知》相关要求,成都高新区现开展2019年度对外文化贸易重点项目征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成都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高新区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事业单位;
(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未被“成都信用”公众网列入黑名单;
(三)长期开展对外文化贸易工作,具有较强的活动策划、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项目方案合理可行。
拟申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成都市对外文化贸易重点方向为主导,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天府文化“走出去”组织和策划的对外文化交流与贸易项目;
(二)投资总额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持续产生稳定创汇额的对外文化贸易项目;
(三)已于2019年完成或将在2019年年内启动的贸易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附件
《2019年度对外文化贸易重点项目申报表》
(二)佐证材料
1.申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包括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的正本复印件、外汇收入申报单、银行结汇水单扫描件(离岸业务)或银行入账单扫描件(在岸业务)等。
2.申报项目详细资料,包括项目策划书或具体方案、项目经费详细预算表、盖有鲜章的正式合同或协议(外文合同应附翻译)复印件及图照资料等。
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各项资料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鲜章,采用A4纸规范制作、统一装订。
三、申报要求
请区内申报单位于2019年9月5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及电子文档报送至成都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必须客观属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2019年度对外文化贸易重点项目申报表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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