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企业: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第一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成财教〔2019〕68号),现拟将资金下达相关企业,请各企业携带财务专用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行及帐号信息(或直接提交信息齐全盖好章的收据),于2019年8月27日前办理拨付手续。 备注: 1.涉及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在提交收据时须同时提交《资金拨付承诺书》,并加盖所有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2.项目(仅前资助项目)资金金额为100万元以上(含)的企业,须在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高新支行或成都银行高新支行开立资金专户,提交收据时提供专户的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附件 附件1:2019年第一批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经费预算分配表 (高新区) 附件2:收款收据(模版) 附件3:资金拨付承诺书(模版) 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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