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行用地价格补助的意见》(成办函〔2016〕108号)(附件1)和成都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价格补助项目资金申报指南》(附件2)精神,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及时宣传、组织申报;请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照申报指南中明确的内容准备申报材料(不能漏项缺项),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请于2019年8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径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规划与投资科(海科大厦30802室)。 附件:1、《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行用地价格补助的意见》(成办函〔2016〕108号) 2、成都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价格补助项目资金申报指南》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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