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督促项目资金合理合规使用,科技厅决定开展社发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现将会议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17、2018年立项,财政经费100万元及以上且已执行1年以上的社发领域省级重点研发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科技创新项目示范(中央)、科研基础条件与能力建设(中央)项目。 二、评估依据 1、《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 2、《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17〕40号); 3、项目计划任务合同书等。 三、会议评估时间 2019年8月14-16日。 四、会议地点 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天府五街菁蓉汇7B-7楼会议室)。 五、评估方式 采取会议评估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科技厅组织技术、财务专家召开集中评估会议。重点听取项目承担单位汇报,审核相关中期评估材料,出具专家评估意见。根据会议评估情况,科技厅抽取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会议评估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行现场汇报,汇报答疑共15分钟。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分别对项目技术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应技术意见和财务意见。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务必到场,含子课题项目原则上需子课题负责人到场。 六、评估材料准备 1、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1); 2、请填写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 3、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4、财务资料及相关附件:经费支出总账及明细帐(包括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实际收到财政专项经费拨款的记账凭证和银行进账单复印件,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单笔支出的票据与凭证复印件,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需提供所有报销凭证及发放清单。所有财务资料均加盖财务专用章。 4、技术资料相关附件:取得的专利、软件、新品种、新药等知识产权证书或受理文件、技术标准备案文件等,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清单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装订成册,盖章后,1式8份带至会场。 七、有关要求 1、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将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电子稿,于8月10日前发科技厅社发处邮箱1161921624@qq.com。 2、中期评估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年度拨款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项目推荐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项目承担单位要积极配合,自觉接受评估与指导,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对组织不力、不配合评估的项目单位,科技厅将依据项目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编写参考提纲。 2.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表。 3.2019年社发领域中期评估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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