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区管委会、新都街道、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支持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发展,按照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新都委发〔2014〕8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科技型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2016年1月1日(含)之后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在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或期间)入驻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 (二)企业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三)企业符合科技型企业标准:2018年12月底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 2018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四)2018年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实际支出2万元(含)以上。 (五)企业进入小企业创业基地租用生产经营场地。 (六)在新都税务登记且依法纳税,符合新都产业定位、规划和环保要求,守法诚信经营的企业。 (七)企业享受奖励的金额最高不超过该企业的地方财政贡献。 (八)同一项目未申报过国家、省、市同类政策补助。 (九)在“成都信用网”近三年无以下不良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二、申报资料 (一)成都市新都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金补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三、支持标准 对企业在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含)租用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内生产经营场地的费用,按照实际支出给予企业第一年100%的租金补助。 四、工作要求 请相关街道、园区管委会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有关企业,并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申报项目的企业请于7月15日(星期一)将申报材料纸质三份及电子版(word及盖章PDF版本)报送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逾期将视为放弃申报,不再受理。请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运营单位,积极支持企业申报该项目,帮助企业享受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发展。 1、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运营单位名单 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成都市新都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金补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
(三)2018年1月到12月(或期间)企业租赁费用明细表(附件4);
(四)2018年12月底企业职工大专以上学历汇总表(附件5);
(五)无重大环保、安全事故、小微企业证明及符合项目申报条件推荐申报,由相关街道、园区管委会出具(附件6);
(六)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7);
(七)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2018年1月到12月(或期间)企业生产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九)2018年12月底企业职工名单(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
(十)依法纳税证明(由统计部门出具)。
附件:
2、成都市新都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金补助项目申报书
3、成都市新都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金补助项目申报表
4、2018年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用明细表
5、2018年企业职工大专以上学历汇总表
6、推荐意见
7、诚信申报承诺书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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