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区级相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技术创新,加大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力度,根据《成都市青白江区专利资助管理办法》要求,现就专利转化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及标准 专利转化资助项目。企业持有专利形成产品并首次实现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经项目评审后,给予8万元资助。 二、资助条件 (一)在青白江区行政区域内独立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二)是转化专利的第一权利人。 (三)单位注册期限满2年以上,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四)申请资助的专利成果转化实施应是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处于有效期且无专利纠纷。 (五)专利转化实施单位在青白江区纳税,并且具有开发、实施专利项目的基础和能力,注重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六)专利转化实施单位每年有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研究和开发资金投入。 三、申报资料 (一)《青白江区专利转化资助申报表》(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开户银行账号(加盖企业公章); (四)经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五)企业专利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六)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机构建设、人员配置和经费投入等方面的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七)项目主要专利的清单及相关权利证明材料(专利证书、当年缴纳年费收据、专利变更通知书及变更票据等); (八)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相关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九)若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法律文书复印件(据实提供); (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其它证明材料(企业重大转移转化项目立项文件、企业相关资质等)(据实提供) 四、申报方式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在2019年7月4日前向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推荐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套。 (二)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推荐单位)负责核实申请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内容是否属实,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推荐单位)于2019年7月5日前,将被推荐组织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五、申报要求 (一)积极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大力宣传专利转化项目申报工作,提高各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专利转化项目,各单位组织申报工作纳入青白江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建设2019年专项目标考核内容。 (二)认真审查把关。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组织,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三)严格遵守纪律。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推荐单位)要始终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坚持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原则,严禁借评选之机谋取利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申报对象收取费用或变相收费。 电子邮箱:369190652@qq.com 附件:青白江区专利转化资助申报表 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4日
附件下载
我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