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区级相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大我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力度,根据《成都市青白江区专利资助管理办法》,现就申报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申报材料,拟制工作方案,向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二)择优推荐。各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按照申报条件,对辖区内申报企业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签署推荐意见,报区市场监管局。 二、申报时间 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应于7月5日前,汇总各企业的申报材料、工作方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报送至区市场监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提高各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各单位组织申报工作纳入青白江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建设2019年专项目标考核内容。 (二)认真审查把关。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组织,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三)严格遵守纪律。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要始终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坚持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原则,严禁借推荐之机谋取利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申报对象收取费用或变相收费。 电子邮箱:369190652@qq.com 附件:成都市青白江区申报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工作方案 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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