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相关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创新创业载体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17〕174号)要求,我局对全市创新创业载体运营管理绩效进行年度综合评价,对部分经营异常的创新创业载体运营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由于创新谷、锦江电子商务产业园-果岭云·仓移动互联网创新创业基地、梵木艺术馆、武侯区川大科技园青年(大学生)创业园、万众创业场、武侯艺创空间等6家创新创业载体已停止运营,域上众创空间、成都青羊创智企业孵化器、成都跨境电子商务创业苗圃等3家创新创业载体在人才引进、硬件建设、服务提升、产出效果等方面未达到市级创新创业载体基本要求,且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按照规定,上述9家载体不再纳入市级创新创业载体管理体系。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不再纳入市级创新创业载体管理体系的载体名单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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