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凯州新城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2019年深入推动工业园区集中集约集群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德阳市工业园区集中集约集群发展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6月4日 2019年深入推动工业园区集中集约集群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现工业园区发展“六个统筹”总体要求,切实提升园区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工业提质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八届七次、八次全会有关精神,以破解全市工业园区发展瓶颈为导向,以实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最终目标,围绕“5+5+1”现代产业体系深入实施“六个统筹”,着力打造“五个一流”,不断夯实园区承载力,确保签约项目落地快、落地项目投产快、投产项目成长快。 二、总体目标 推动全市工业园区由“1.0阶段”传统型产业园向“2.0阶段”创新型产业园转变,全力推进2个“千亿产业新城”、6个“五百亿园区”建设。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工业园区建设 按照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2019年各园区规模达到:德阳经开区781亿元、德阳高新区837亿元、旌阳高新区431亿元、什邡经开区367亿元、绵竹高新区439亿元、中江高新区417亿元、罗江经开区396亿元、德阳凯州新城(成德工业园)140亿元、德阿产业园62亿元、广汉工业集中发展区286亿元。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凯州新城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经外局、市协同发展局、市建投集团、市产投集团 (二)实现工业园区“多规合一” 加快各园区空间规划、控制性详规、产业发展规划等规划编制及修编,同时将空间、招商、环保、安全、土地利用、产城一体等内容有机融合在规划中,以打造绿色生态智慧产业新城为目标做好“多规合一”。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凯州新城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 (三)落实产业发展布局 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工业园区产业布局工作的通知》(德办发〔2017〕50号)要求,严格规范工业项目落地,认真落实项目准入审批制,对不符合产业布局的项目在全市统筹流转或区域共建。对未进行或未通过准入审核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供地,不享受工业用地“土地池”指标等相关扶持政策。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经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凯州新城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 (四)加快特色园区建设 以“区域集中、开发集约、产业集群”为方向,科学引导各产业在园区不同区域进行专业化产业集聚,逐步提升经济发展能级,建设优势产业特色园,并按照产业发展等要求,规范特色园区建设。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凯州新城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经外局、市协同发展局、市建投集团、市产投集团 (五)推动经开区建设 加快我市国、省经开区建设及培育。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六)推动高新区建设 加快我市国、省高新区建设及培育,2019年新增省级高新区2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制定项目准入门槛 参照《德阳市工业园区集中集约集群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填报〈德阳市工业项目准入意见表〉的通知》(德园区办〔2018〕1号)要求,制定各园区投入强度、产出强度等具体指标,并严格执行。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凯州新城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 (八)开展精准招商 根据“5+5+1”产业体系,梳理目标企业招强引优,实现定向招商、精准招商。 牵头单位:市经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凯州新城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 (九)统筹工业用地管理 抓好工业用地指标管理,做好工业项目土地要素保障工作。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凯州新城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 (十)落实“弹性用地”政策 开展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工作,合理配置土地资源,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凯州新城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 (十一)清理处置批而未供、低效闲置土地 加快对批而未供、低效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工作,破解用地困局,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凯州新城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 (十二)加快“七通一平”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路等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进度,保证“七通一平”覆盖园区全域,确保项目能落地、快落地。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凯州新城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产投集团、市建投集团 (十三)加快工业园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强化园区功能多元化,重点围绕金融机构、物流中心、信息平台、科技孵化器等方面,建立一批生产服务设施。结合产业做好园区城市功能匹配与提升,鼓励引进城市综合体项目,建设一批餐饮住宿、休闲娱乐、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等生活服务设施,逐步实现产城一体。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凯州新城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产投集团、市建投集团 (十四)加快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 按照《德阳市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德经信〔2019〕30号)要求,加快全市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按期建成,实现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凯州新城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 (十五)加快标准厂房建设 各园区按照“一主两辅”“两主三辅”产业布局,立即启动1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工作,确保“轻资产”项目及时落地。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凯州新城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产投集团、市建投集团 (十六)做好工业园区环保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加强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监管。加快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稳定运行。加强园区环保监督管理及开展环保执法检查。规范园区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综合利用。做好园区规划环评、跟踪环评等工作。德办发〔2017〕50号文件中明确的10个园区,及相关工业集聚区须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工作。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凯州新城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市经信局 (十七)做好工业园区安全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加快园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稳定运行。开展园区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物资准备、应急演练等应急保障工作。加强园区安全监督管理及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德办发〔2017〕50号文件中明确的10个园区,及相关工业集聚区须做好安全风险评估,科学确定园区安全容量,降低园区安全风险,并防止风险外溢。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凯州新城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 (十八)优化工业园区政务服务 加大行政审批权力向园区下放力度,优化政务服务流程,逐步实现园区企业办事不出园,加快构建企业满意的园区政务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务和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凯州新城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 (十九)建立健全工业园区投融资体系 加快建设园区投融资、担保平台。借助社会资本引进或搭建金融租赁平台、设备租赁平台等,参与园区开发建设等,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牵头单位:市产投集团、市金融局、市经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凯州新城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 (二十)保障连砂石供应 研究在园区集中建立临时连砂石搅拌站,解决工业企业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砂石供应不足及价格高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产投集团、市建投集团、市经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园区发展工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成立专项小组,以目标任务为牵引,进一步细化措施;市级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认真抓好统筹协调、指导监管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密切协同配合。全市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地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围绕目标任务齐抓共管、主动担当,分工落实、积极作为,强化横向交流、纵向联系,形成推动园区统筹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严格督促落实。一是强化日常监督。建立工作推进情况月报制,各地政府、市级相关部门每月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二是强化考核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上述20项重点工作纳入对各地政府、市级相关部门的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不按期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地区、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附件下载
我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