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19〕52号)要求,拟对2019年市本级第一批218户参保企业给予稳岗返还,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现将企业名单和资金数额向社会公示。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2019年6月4日~1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地址:宜宾市长江大道西段9号,邮编:644000,联系电话:5103186,传真:5103011)。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2019年市本级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表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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