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温江区关于<促进温江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资金政策申报指南(2019年版)》要求,对照《成都市温江区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资金政策实施细则》(温民经办〔2019〕2号)的相关条款,我局对成都三邑园艺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认为符合申报条件,予以正式受理,并列为建议支持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2019年5月10日至5月14日)。 在此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电话、书面或面谈形式在公示期内送达区农业农村局、区纪委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其中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不加盖公章或不实名签注和送达时间超过公示期的意见无效。 附件: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资金政策项目拟扶持项目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9日
附件下载
我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