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动态调整重庆市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目录清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4号),现将动态调整商务领域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目录清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政策措施目录清单。保留并完善《重庆市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目录清单》(第一批至第五批)中商务领域目前仍在实施的政策措施;取消《重庆市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目录清单》(第一批至第五批)中商务领域执行时限到期、被新政策替代等不再适用的政策措施。 二、新增政策措施目录清单。对2017年以来商务领域出台以及之前已出台但未纳入目录清单的政策措施,补充纳入目录清单。 《重庆市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目录清单》(第一批至第五批)中涉及商务领域的政策措施同时废止。 附件: 1.重庆市商务领域保留的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目录清单 2.重庆市商务领域新增的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目录清单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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