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库,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并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或发改部门登记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 (三)具有履行招投标代理服务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企业职工社会保障金;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有关部门认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或招标代理资格的处罚期内。 二、申请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政府采购资质的提供在招标网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进行网上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在机构内从事固定业务两年以上的专职技术人员登记表(3~5人); (四)以上专职技术人员有关证件:职称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近3个月)缴纳证明; (五)办公场所证明(单位办公场所的租赁证明或房产证); (六)承诺书。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一份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并承诺在今后的招标代理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 上述申请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在当日核对后退还,提交的所有申请资料要按上述顺序编制成册(同时附电子文档)。 三、申请时间及入库程序 (一)征集代理机构的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18:00(5个工作日)。 (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主楼405办公室。 (三)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人对申请单位所报资料逐一审核,研究确定入库候选单位。 (四)确定后的入库候选单位将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网址:jxt.sc.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纳入招标代理机构库。 四、代理机构库的使用 代理机构库的使用充分体现“机会均等,公正选用”的原则,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代理机构库中选定代理机构。入库单位的使用、管理和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一)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申请资格。 (二)申请单位如提供资料不全或证明不足,将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查证,可能导致不能入库。 (三)申请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时间报送,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5月6日
一、申请入库单位的条件
五、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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