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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郫都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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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5-07
  • 来源: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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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协调发展,进一步推动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我区2019年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全面展开。请按照《2019年度成都市郫都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所确定的选题方向和重点,认真组织2019年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请对照《指南》,按要求填写《郫都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经所属街道(园区)同意推荐后,将一式贰份纸质申报表和电子文档报送至区新经济和科技局科技创新科(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4号楼310室)。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企业(单位)及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项目申报企业(单位)工商登记和税收关系在郫都区行政区划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研发能力。

2. 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3. 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

4.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材料须真实客观。

5.不受理涉密项目。

(二)优先支持对我区重点产业的产业链、产业集群有促进作用的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单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不予支持。

(三)申报项目应具备相当的成熟度,在关键技术方面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符合产业化要求,有望在一至二年内取得重大突破。

(四)优先支持企业、大学、科研院所合作开发的产学研结合项目,原则上第一申报人应为企业,并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的合作协议。

(五)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的必要资金条件,需承诺以自筹资金来补足申请科技经费金额与立项金额的差异,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2:1,并出具自筹资金承诺书和自筹能力相关材料。

四、受理及咨询部门

受理单位:成都市郫都区新经济与科技局

咨询部门:郫都区新经济与科技局科技创新科(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4号楼310室)

咨询电话:028-63948005

附件:1.2019年成都市郫都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成都市郫都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含真实性声明、自筹资金承诺书)

成都市郫都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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