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经安局(科创局)、财金局,成都高新区经安局(新经济局)、财金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相关要求,现将《关于报送2019年度四川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保费补贴申请材料的通知》(川经信重装〔2019〕96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会同保险公司指导有关企业申报,并于2019年5月8日12:00前将有关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保费补贴申请材料(详见川经信重装〔2019〕96号文附件1)一式四份、2019年度四川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保费补贴申请表(详见川经信重装〔2019〕96号文附件3)一式四份(附电子版)、2019年度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保费补贴汇总表(详见川经信重装〔2019〕96号文附件2)一式两份(附电子版)随转报文件一并报送市经信局智能制造处(转报文件需联合行文)。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9年度四川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保费补贴申请材料的通知》(川经信重装〔2019〕96号)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财政局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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