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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大力发展现代商贸商务业的若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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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现代商贸商务业的若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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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4-18
  • 来源:其他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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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政策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金牛区的企业。

第二条  在我区新设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拥有至少2个以上直接投资或授权管理分支机构的商贸商务总部型企业,自注册成立之日起,在我区年度经济贡献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补贴。

境外财富世界500强商贸商务企业首次在我区注册法人公司,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补贴。

在我区新设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的法人型银行、保险、证券类机构,自注册成立之日起,分3年按50%、30%、20%的比例给予共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开办补贴;在我区新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银行、保险、证券省级分支机构,自注册成立之日起,分3年按50%、30%、20%的比例给予共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开办补贴。

全球零售业100强、中国零售业50强或中国商务100强企业在我区新设立的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购买或租赁2000平方米以上办公用房并入驻我区专业楼宇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经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审定,给予开办补贴。其中,购买办公用房的,分3年按50%、30%、2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租赁办公用房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元/月/平方米的租房补贴,在2000平方米内据实补贴,时限2年。

第三条  在我区新设立的商贸商务企业,自注册成立之日起,在我区年度经济贡献达到50万元以上的,前三年以企业在我区年度地方经济贡献的80%、60%、40%为参照数,连续三年安排产业扶持资金予以扶持。

在我区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地方准金融机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含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等),在我区年度经济贡献达到200万元以上的,自注册成立之日起,前三年以企业在我区年度地方经济贡献的80%、60%、40%为参照数,连续三年安排产业扶持资金予以扶持。

在我区新设立外商控股50%以上的商贸商务外资企业,按照对应产业扶持标准上浮5个百分点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企业在我区年度地方经济贡献的100%。

第四条  在我区新设立的商贸商务企业,自新办企业扶持期满后,当年在我区年度经济贡献达到100万元以上、实现正增长且增幅分别达5%以内、5%-10%、10%以上的重点优势企业,分别以企业当年在我区地方经济贡献的1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15%(最高不超过400万元)、2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为参照数,安排产业扶持资金予以扶持。商贸商务新办企业、重点优势企业,可根据企业意愿在产业扶持资金中按不超过50%的比例安排资金用于奖励企业管理人才团队。

第五条  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成功上市或挂牌的商贸商务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经费补贴。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公司注册并进入辅导期后支付20%,证监会或交易所正式受理后支付30%,成功上市或挂牌后支付剩余50%。对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军民融合版、一带一路版、双创企业版)的商贸商务企业,给予1万元的经费补贴。对通过增发股票再融资且所募集资金用于我区商贸商务项目投资的上市企业,按增发融资额中投资在我区金额的1‰为参照数,安排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产业扶持资金予以扶持。

第六条  已落户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上且用于我区商贸商务项目投资的,自新增注册资本足额到位之日起,按其投资在我区金额外资部分的2‰为参照数,安排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产业扶持资金予以扶持。

第七条  在我区新建成投入运营的2万平米以上的写字楼项目(不含自建自用),三年内整体入驻率在70%以上的,且企业属地注册率达到80%以上的专业楼宇,给予楼宇运营管理方30万元一次性奖励,入驻率、属地注册率双指标每提高5%再增加10万元。

对入楼企业在我区年度经济贡献首次超过1亿元、2亿元、3亿元的楼宇,分别给予楼宇运营管理方30万元、6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被成都市楼宇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为“甲级”“超甲级”的商务楼宇,分别给予楼宇运营管理方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八条  设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用于激励资助我区现代商贸、商务服务业引进培育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对在我区创新创业5年以上且为我区产业发展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高层次管理人才,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创新创业成就奖励。

第九条  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定位的特别重大招商引资商贸商务项目、重点培育的商贸商务龙头项目,经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审定后,可按“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特殊政策支持。

第十条  现代商贸商务产业扶持政策由金牛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产业促进责任单位:金牛区商务局

联系 人: 张文武

联系电话:(028)87705632

联系 人: 陈孝刚

联系电话:(028)87705633


备注:以上内容节选自金牛区《关于大力促进现代商贸商务业科技服务业都市文化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金牛委发【201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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