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产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及企业: 为加快推动我市装备制造业水平整体提升,推进我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根据我市重大技术装备的发展现状,按照《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的通告》(工信部装函〔2018〕47号)和《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2018年版)》(渝经信装备〔2018〕6号),在广泛征求行业专家和重点企业意见后,制定了《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2019年版)》,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2018年版)》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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