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科技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的《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实施办法》要求,为及时全面反映我市科技创新发展情况,我局现组织开展我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季度监测数据采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保证数据质量和时效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季度数据真实可靠,严格按时间要求上报各项指标数据。 二、确定具体联系人。请各单位确定负责季度监测数据采集工作的联系人,将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填写盖章后,于4月12日前将扫描件和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电子邮件发送至371144366@qq.com)。 三、季度数据报送。请各单位将季度监测指标数据(附件2)纸质件盖章后于2019年4月2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同时电子版发送至371144366@qq.com。此后每季度数据于季度下月(1、4、7、10月)20日前定期报送。 四、联系方式 重庆市科技局信息中心:吕亦楠,67529406 重庆市科技局高新处:池欢欢,67512725 重庆市科技局战略规划处:刘成,67513907 附件:1.季度监测数据采集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2.高新区科技创新季度监测指标数据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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