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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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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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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4-08
  • 来源:科技部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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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有关要求和部署,2019年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和全国工商联共同举办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模式,引导、集聚政府和市场资源支持创新创业,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扶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打造创新创业的众扶平台,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


二、大赛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科技日报社、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陕西省现代科技创业基金会、北京国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会承办,大赛组织方案见附件。


1.大赛分地方赛、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地方赛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优胜企业按分配名额入围全国总决赛。全国总决赛分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互联网六个行业比赛。


2.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cxcyds.com)报名参赛。大赛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注册截止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2019年6月10日和6月15日。


3.大赛采用公开透明、逐级遴选的评选方式产生优胜企业,除地方赛的初赛可采用会议或网络书面评审外,地方赛、全国总决赛的比赛均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


4.大赛广泛聚集政策、技术、资本、市场等创新创业资源,运用论坛沙龙、培训辅导、融资路演、银行授信、大小企业对接等方式,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5.大赛设立专业赛事,促进创新方法实践、港澳台创业交流、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创业、军民融合以及新能源汽车、第三代半导体、治沙用沙等专业领域创新创业。各专业赛与地方赛、全国总决赛相互独立,赛事单独举行,组织方案另行发布。


三、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参赛企业资格审查、尽职调查等组织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举办本地区地方赛。不独立举办地方赛的省份,请于2019年4月12日前函告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四、请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等单位积极宣传大赛,认真组织企业参加比赛,为参赛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增值服务,并形成对企业的长期跟踪和服务机制。


联 系 人: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孙德江,闫天羽

电    话:010-88656212,88656211

传    真:010-88656219

电子邮箱:shoul1@ctp.gov.cn

技术支持:010-88656381,88656382


附件: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科 技 部

                                     2019年4月2日

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一、大赛主题


科技创新,成就大业


二、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指导单位: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全国工商联


支持单位:共青团中央、致公党中央、招商银行


承办单位: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科技日报社、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陕西省现代科技创业基金会、北京国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会


协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支持:招商银行创新创业公益基金、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大赛组织委员会。


大赛指导单位、支持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大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三)专家指导委员会。



三、参赛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09年1月1日(含)以后。


5.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6.入围全国行业总决赛的成长组企业,必须在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时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7.前七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四、比赛安排


(一)报名参赛。


1.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www.cxcyds.com)统一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注册截止时间:2019年6月1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15日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以下简称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报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1日


(二)地方赛。


1.地方赛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落实比赛方案、组织机构、赛事费用等有关事项,加强对赛事的管理,接受社会对赛事的监督。坚持赛事的公益性,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2.地方赛主名称为: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赛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名称),同时各地可冠以反映地方特点的副名称。


3.地方赛通过初赛、复赛、决赛逐级遴选评出优胜企业(各地可调整比赛轮数),除初赛可采用会议或网络书面评审外,其他比赛均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初赛环节要邀请相关技术专家,以项目的科技创新性为主要指标进行评审。


4.地方赛整体比赛方案应向社会公布,各比赛环节的相关评审资料应留档备查。面对面答辩现场应进行录像,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5.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自主设立地方赛奖项,并积极为参赛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多元化服务。


6.不举办地方赛省份的参赛企业,除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间协商参加相关地方赛区比赛的,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有权安排其参加综合赛区比赛。参赛企业比赛成绩在各赛区内综合排列。


地方赛比赛时间:2019年7月至8月


(三)入围推荐。


1.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举办地方赛情况和参赛企业数量,分配各赛区入围全国总决赛名额。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结合地方赛成绩产生拟入围企业名单。成长组的入围企业最晚必须在推荐时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未获得编号的成长组企业不得参加全国总决赛。


2.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对拟入围企业开展尽职调查,逐一形成尽职调查报告。不接受尽职调查或尽职调查不合格的企业不得入围全国总决赛。


3.省级科技管理部门书面推荐入围全国总决赛企业名单,附上尽职调查报告,并完成网上推荐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书面或网上推荐,或未附尽职调查报告的企业,不得入围全国总决赛。


4.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大赛官网上公示入围全国总决赛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示的企业方可参加全国总决赛,未通过公示的将取消参赛资格。


入围推荐截止时间:2019年8月31日


(四)全国总决赛。


1.全国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按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互联网六个行业分别举办。行业总决赛的举办城市和时间另行公布。


2.全国总决赛按初创企业组360个和成长企业组1080个左右规模进行比赛。不按时参赛的企业视为自动弃权。


3.行业总决赛由半决赛、决赛两个环节组成,评委以创投专家为主,比赛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半决赛和决赛现场向创投专家等观众开放,并通过有关网络平台等进行直播。


4.每个行业总决赛半决赛后,评选出大赛优秀企业和晋级决赛的企业。


5.每个行业总决赛决赛后,初创企业组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成长企业组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全国总决赛比赛时间:2019年9月至11月


五、服务政策


(一)大赛优秀企业支持政策。


1.择优推荐给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的子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等国家级投资基金。


2.大赛合作银行择优给予贷款授信支持。


3.择优推荐参加“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相关计划评选,以及相关展览交流等活动。


(二)配套服务活动。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行业总决赛期间将组织配套活动,为企业免费提供多元化服务,主要包括培训辅导、融资路演、展览展示、大企业对接等。


六、专业赛事


专业赛由牵头举办单位负责,与地方赛、全国总决赛相互独立,产生的优胜者不晋级全国行业总决赛。各专业赛单独举办,组织方案和服务政策另行发布,报名者应满足相关专业赛条件、遵从相关专业赛比赛规则。专业赛均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1.由中国科协牵头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方法大赛;


2.由科技部火炬中心牵头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军民融合专业赛;


3.由科技部火炬中心牵头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大中小企业融通专业赛;


4.由广东省科技厅牵头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


5.由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牵头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沙产业大赛;


6.由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牵头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新能源智能汽车及交通出行产业生态大赛;


7.由第三代半导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国际第三代半导体创新创业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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