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经济和信息化厅最新工作安排,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应用推广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6〕326号)有关时限调整如下:请企业于2026年10月21日24:00前完成线上申报;请各区(市)县同步完成线上审核和现场核实,于2026年10月22日17:00前,将推荐文件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我局未来产业处,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好申报组织、审核核实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联系电话:
1.机器人方向,具身智能产业促进处:61884664;
2.生物制造、核医疗装备方向,医药健康产业处:61881605、61881639;
3.量子科技、脑机接口方向,未来产业处:61881635;
附件: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应用推广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6〕273号)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10月15日
附件:附件:川经信办函〔2026〕326号+关于组织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应用推广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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