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办函〔2026〕348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八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6〕470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平台申报条件、服务行业领域及服务范围应符合《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261号)要求,申报材料应真实、合法,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组织符合要求的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将申报材料(含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至属地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审核推荐。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将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材料于10月21日前正式报送我厅。我厅按程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根据要求积极组织能力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符合条件的优势平台申报。
(二)鼓励已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能力建设项目的单位申报。
(三)鼓励我省第一批、第二批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
(联系人:技术创新处丛成华;联系电话:028-86265751)
附件: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推荐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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