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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要求和时间安排,现就做好2026年第四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二、评价认定标准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进行评价认定。
三、申报方式
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简称培育平台,*** style="font-size: 12pt;"> 四、创新型中小企业佐证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年度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3.合规经营承诺书。
4.申报“直通车”的企业还需提供满足“直通车”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5.评价指标相关材料(财务相关指标可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资料)。
6.企业简介(包括企业主营业务、主导产品及创新实力等情况,不超过200字)。
五、联系方式
青羊区新经济和科技局企业服务科
联系电话:86248815
地址:青羊工业总部基地E区1栋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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