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科委,各高新区、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
为深入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市科技局拟与科技部人才中心在全市共建一个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以下简称驱动中心),旨在统筹国家和全市高端科技领军人才资源,为我市经济社会提供智力支撑与服务。为做好驱动中心的筹建工作,经初步研究,拟依托符合条件的区县、高新区、经开区组织建设,现面向全市征集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建设需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驱动中心是由科技部指导,科技部人才中心联合全国各省市科技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同打造的国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区域发展的新平台,旨在面向产业、行业和区域创新需求,动员和组织国家高端人才提供智力支撑与服务,建立人才高效使用和流动以及创新资源合理整合配置机制,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建设准备
有建设需求的单位,要充分调研当地产业基础和发展前景、人才政策和当前人才状况,分析建设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定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依托运营机构,结合当地特色明确驱动中心的定位、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并形成简要分析报告。
三、建设条件
(一)建设主体:驱动中心由科技部人才中心与重庆市科技局共建,符合条件的区县、高新区、经开区具体承建,并由三方认可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承接驱动中心运营工作。批准建设后三方签署协议,挂“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重庆)”牌子,建设期限为三年。
(二)地理位置要求:驱动中心周边创新创业氛围浓厚,交通便利,所在建筑物醒目,可显著标识“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可优先选择科技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等地点。
(三)经费要求:每年有配套的经费投入保障驱动中心运行,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驱动中心需要向科技部人才中心缴纳服务管理费。一般年度服务管理费用为30-50万元(除偏远地区外,市级驱动中心为50万元)。服务费用主要用于驱动中心管理平台的维护、日常运营活动的指导和专家联络等常规服务内容,其它费用将根据需求方明确委托的事项确定。对于三年以上的驱动中心可以考虑按项目收费的模式。
(四)运营要求:第三方运营机构需要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业项目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训辅导及服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经验,有稳定的创新创业服务队伍,驱动中心挂牌运行后有专(兼)职人员负责驱动中心日常管理工作。需有媒体资源对驱动中心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有计划设立地方创业投资基金与驱动中心运行相配套。
四、工作内容
(一)信息发布与共享。发布宣传当地招才引智政策并共享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人才、成果等信息。
(二)咨询指导。围绕当地人才发展战略及引进政策的制定提供咨询和指导,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战略规划、布局、政策的制定提供智力支持。
(三)招才引智。组织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围绕地方重点产业、企业需求,开展主题报告、现场咨询与交流对接、实地考察与指导等。
(四)合作研发。组织开展合作研究,共同承担国家、省部级课题项目,围绕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组织联合攻关。
(五)成果转化。组织国家科技领军人才与创新组织,围绕地方重点产业领域,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六)人才与团队培养。组织培训辅导,提升科技人才管理服务水平、科技人才创新能力、创业人才管理企业运营效率与核心竞争力。
(七)评估评价。为地方科技、产业、行业和科技人才队伍发展等开展评估;为地方人才评价项目提供评审服务。
五、支持措施
科技部人才中心拟对驱动中心有以下支持措施:
(一)协助组建科技创新创业导师团,引进市内外资深创新创业导师和成果转移转化人才与地方导师及相关人才结对合作,共同开展成果转移转化和创新创业辅导服务工作。
(二)提供如“科技创业人才投融资集训营”等大型创新创业示范性活动的策划和指导,协助推荐及邀请市外知名导师等。
(三)根据需求,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定制模块化、专题性课程体系并协助落地开展。
(四)盘活市内外科技专家资源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提供技术咨询、项目评估、人才银行(高端猎头)、团队组建等服务。
(五)挑选优质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税务、法律、人力资源、融资、技术咨询等)为驱动中心提供服务支撑。
(六)开放国家创新创业项目库,协助地方联络并落地相关项目。
(七)开放驱动中心管理平台,用于提交企业技术需求、匹配专家导师、宣传驱动中心活动、发布驱动中心领军人才科技成果等功能。
六、相关要求
有建设需求的单位,请于2018年12月18日(星期二)17:00前,将当地建设驱动中心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报告并附申请表(见附件 1),以正式行文的形式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将与科技部人才中心联合评估筛选,确定共建单位后组织实施。
联系人:付波,电话:67605997
重庆市科技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