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万盛经开区经济信息局、双桥经开区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公布14项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总计已公布43项),并印发《关于增补推荐一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绿色设计产品)名单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已公布的绿色设计产品标准,增补推荐一批绿色设计产品。为认真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要求,推进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现就增补推荐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次增补推荐范围包括M1类传统能源车、家用电冰箱、平板电脑、移动通信终端、生活用纸、卫生陶瓷等43类产品(见附件1)。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中查看并下载标准文本。
二、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愿申请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对照相应的绿色设计产品标准进行自评价,编写自评价报告(见附件3),准备证明材料,于2018年3月20日前提交当地区县经信部门审核。要特别重视产品亮点凝练,从产品原料选择、有毒有害物质减量或替代、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包装及运输、资源化循环利用、无害化处置等方面以及资源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方面概述亮点,尽可能采取定性和定量描述相结合方式。
三、审核程序
各区县经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际,对企业提交的绿色设计产品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确认后,向我委推荐评估合格、在本地区成绩突出且具有代表性绿色设计产品,并随附相关材料。我委将在各区县推荐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评价标准组织进行审查,必要时采用现场抽查的方式,确定最终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名单。
四、时间要求
请各区县经信部门于2018年3月26日前将申请材料(上报文件、推荐汇总表、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报送我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同时随附电子版光盘。
(联系人:张松;联系电话:63897119)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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