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万盛经开区经信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和绿色信贷项目的申报工作,按照提早组织、加强辅导、精心准备、积极申报的原则,现参照2017年申报指南,向全市广泛征集项目推荐名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推荐要求
为促进制造业绿色升级,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从2016年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在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中设置了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专项,重点在机械、电子、化工、食品、纺织、家电、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围绕绿色设计平台建设、绿色关键工艺突破、绿色供应链系统构建三个方向,推进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为此,被推荐企业和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推荐企业应与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有关企业和机构组成联合体,共同申报项目。联合体的全部成员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推荐企业所申报项目在本领域应有通用性,突出标准引领,能够形成促进该领域整体绿色水平升级的系统化集成模式和绿色标准。
(三)推荐项目总投资不应低于5000万元。
(四)推荐企业申报的项目应于2018年6月底前开工,并能够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五)项目建设内容应符合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见附件4)。
二、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信贷项目推荐要求
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推荐项目,国家开发银行独立审贷”为指导,重点支持节能与绿色化改造、能源管理信息化、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项目。被推荐企业和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推荐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推荐企业为融资主体,具体负责项目建设、运行并具备相关能力。推荐项目已完成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涉及审批相关报批程序,具备实施条件。
(三)推荐企业实际控制人连续3年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经济、创新、技术实力和一定的市场发展空间,原则上资产规模不低于5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四)推荐企业2019年融资需求不低于5000万。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40%。
(五)推荐企业对项目的自评总分不应低于70分。
三、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于2018年2月28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推荐表(附件2)、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信贷项目自评表(附件3)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环资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Cqlvsezhizao@163.com。
(联系人:张松;联系电话:63897119)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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