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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6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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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6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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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6-08-17
  • 来源: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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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2026〕8—39)文件要求,为规范和加强我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现就申报2026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实行“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市级备案、省级抽查”的流程管理。
    (一)村级申报
    村级负责组织村民议事,提出项目建设方案。具体项目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由受益自然村组或部分受益群众提出,经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议定。
    (二)镇(街道)初审
    镇(街道)负责对村级上报的农村公益事业项目进行初审,
    重点审核项目真实性、可行性、有效性,具体包括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符合规定、项目流程是否履行村民民主议事程序、项目实施方案是否科学可行等,并需对项目实施方案中资金预算进行精准测算;要实地核查项目规划和民主表决情况,深入了解村民意愿,对项目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初审同意后,以正式文件报区农业农村审批。
    二、项目申报范围
    (一)补短村建设项目。支持《四川省2026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百片引领、千村带动、万村补短”建设工程推进方案》(川农办〔2026〕4号)确定的补短村建设。我区2026年建设补短村共10个,分别为:桂湖街道天官村、桂湖街道五里村、桂湖街道高架村、新都街道桂林村、新都街道万和村、新繁街道基水村、新繁街道同心村、石板滩街道兴宁村、石板滩街道石林村、斑竹园街道华桂村。
    (二)已纳入计划项目。其余村(涉农社区)申报的项目需已纳入《新都区2026年度农村公益使用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实施计划》。
    三、报送要求
    (一)加强资金管理。单个项目财政奖补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村级自筹资金比例不少于总投资的10%。各镇(街道)要严格把关村级自筹资金的组成和来源,防止出现村级举债搞建设和违背村民意愿强制要求筹资筹劳、虚假筹资筹劳等问题。
    (二)强化前期准备。要全面论证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扎实做好前期工作,提前协调落实土地、环保、规划等要素保障,防止项目获批后无法实施。
    (三)提速项目实施进度。按照当年项目当年完成的要求,本次项目应于2026年底前完成拨付清算。结合本年度资金下达时序,建议本次安排资金优先选取实施周期短、落地见效快的公益项目,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保障财政资金及时拨付、高效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实施主体。项目实施方案的编报主体及实施主体均为行政村(含涉农社区)。
    (二)报送要求。请于8月19日(星期三)17:00前将申报材料(含正式报告文件、项目一览表、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初审表及村级议事材料<村级议事材料可提供清晰照片,其他材料提供盖章版PDF扫描件>)通过“蓉政通”平台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乡村发展科。
    (三)高度重视。请各镇(街道)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完成申报材料报送工作,逾期未报送的项目将不再纳入本年度资金分配范围。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方式:83049945)
    附件1:新都区2026年度农村公益使用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实施计划
    附件2:新都区XX镇XX村2026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附件3:新都区2026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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