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企业、机构:
为全面推动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试验任务、探索形成高质量制度创新成果,调动全社会共建共创自贸试验区的积极性和首创性,拟开展《成都自贸大讲堂及成果汇编》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成都自贸大讲堂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委“引领性工程”的重要要求,是充分调动全社会共建共创自贸试验区积极性和首创性,全面梳理改革线索的重要抓手,是汇聚众家智慧共同聚焦“放管服”改革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多方参与研讨平台。
二、项目内容
1、围绕产业、行业、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梳理改革线索,引导专家、企业和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查找短板弱项和差距,聚焦“放管服”改革关键环节和重点开放领域会诊问题瓶颈,组织开展不少于4场自贸大讲堂活动。
2、汇编整理每期讲堂的嘉宾和观众的谏言和观点等信息,梳理改革线索。
3、汇编2018年自贸大讲堂成果,剪辑不少于8分钟的大讲堂活动纪实短片。
三、服务时间
1、服务时间:2019年3月—2019年12月。
2、2019年4月底前完成并提交《2018年度成都自贸大讲堂成果汇编(送审稿)》书籍。
3、2019年4月底前完成并提交时长6—8分钟左右的《2018年度成都自贸大讲堂活动纪实》视频短片。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0万元人民币,来源为财政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成都市商务局提交报名材料,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可进入比选环节。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比选专家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及其提交比选文件的相应情况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六、比选单位资质要求
(一)比选单位应为依法注册的社团组织、服务型企业、事业单位,熟悉了解成都市自贸试验区建设基本情况,拥有专业写作团队和视频制作团队。
(二)比选单位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三)团队负责人应具有组织相关写作能力和精力,具有专业视频制作队伍,确保成果汇编及视频短片制作效果良好;
(四)团队成员应以满足上述要求的专业人士参与,并有独立开展上述活动的经验;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一)比选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开展过相关工作的经验证明材料;
(六)公司或单位情况简介;
注:报名单位须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同时在报名材料中提供加盖鲜章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19年3月25日下午14:30在成都市商务局703会议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蜀锦路68号C栋7楼)进行比选。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开始前30分钟将比选材料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科 林红
联系电话:68713902 6871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