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
按照《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通知》)和《成都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修订稿)实施细则》(成商务发[2017]150号)(以下简称为《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现将文件转发,请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准备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申报条件以《实施细则》为准。
二、项目申报和原件审核时间:
(一)2019年2月25日00:00-2019年3月31日23:59期间进行项目申报;超出申报时间,不予受理。
(二)2019年4月3日-2019年4月4日期间进行原件审核,地点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9楼960外沙发区域;未通过原件审核,不予转报。
三、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单位统一通过成都市商务局廉政风险防控和专项资金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网址为:http://110.188.70.194:9090/egrantweb/)申报项目。
(二)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应全部扫描并按照要求上传到信息化平台,上传文件应根据具体内容进行命名,格式统一为PDF,单个文件最大不超过50M。对审核后要求修改或进一步补充佐证材料的,申报单位应当在96个小时内修改补充并重新上传,超期视为放弃申报。
(三)市商务局确定支持项目后,将通过信息化平台、邮件或短信等方式通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将信息化平台申报材料下载打印一份并加盖单位印章后送市商务局相关处室存档。
四、相关补充规定:
(一)不执行政策:(1)支持商圈建设、支持特色商业街建设政策;(2)支持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政策;(3)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政策、支持电子商务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条款、支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建设政策;(4)支持川菜加工配送体系建设政策、支持川菜国际文化交流政策、支持社区再生资源处置能力提档升级政策;(5)支持农商对接扩大鲜活农产品经营政策。
(二)因2019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时间只有3个季度(2018年4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对“支持电子商务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发展条款”支持资金的申报项目,对在项目执行时间内服务对象达到政策规定的四分之三,增长率或存活率达到政策要求的,视同符合申报条件,按政策确定的支持标准的四分之三给予补贴;对在项目执行时间内服务对象、增长率或存活率均达到政策要求的,按政策确定的支持标准全额给予补贴。
(三)支持电子商务生态环境建设政策-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发展条款,支持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条款,两项条款均不包含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项目。
(四)其他申报项目按支持政策及实施细则文件给予支持。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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