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万盛经开区经济信息局,各相关企业、有关单位:
第十六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将于2019年6月24日至27日在广州举办。为畅通我市中小企业“走出去”发展通道,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外向型发展,请各单位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参加中博会。为切实做好参展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博会内容及要求
(一)展会总体情况。
中博会是目前中国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中小企业国际性展会,得到了各国政府和广大中小企业、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中小企业进入中国,中国中小企业走向世界和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的重要途径。本届中博会将举办省区市展和专业展,其中,省区市展设立“成长之星”和“创新服务”两大专项展区和“消费电子、机械制造、礼品与文创产品、绿色食品”四大行业展区,我市统一组织企业参加本届中博会省区市展。
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27日
地点: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览馆A区(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2号)。
(二)主要活动。
展会期间将举办各类论坛、研讨会、对接会、推介会、专题讲座和培训约50场次,充分发挥中博会作为政府部门指导、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平台作用,切实为国内外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服务。
1.中小企业产品、技术、服务的展示、洽谈和交易活动。
2.中国中小企业高峰论坛。
3.“成长之星”展区专场活动。同期为该展区参展企业配套安排投融资服务、上市辅导、产品发布、企业路演、技术对接等系列专场活动。
4.中小企业跨境撮合对接洽谈会。
5.“创客中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项目对接会。
6.“人尽其才、智创未来”——中小企业家发展论坛。
7.“一带一路”专项行动-2019走进拉美活动。
8.资本市场助力中小企业转型发展论坛。
9.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推广活动暨信息化论坛。
10.节能技术改造与服务供需对接会。
1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与落实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研讨会。
12.各专业展配套活动。
二、我委组展计划
(一)参展计划。
本届中博会从办展时间到办展理念和形式,较往年都有了巨大变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各地必须组织企业参展中博会“成长之星”和“创新服务”两大专项展区和选择性参加“消费电子、机械制造、礼品与文创产品、绿色食品”四大行业展区。经研究,我委将组织企业参加“成长之星”和“创新服务”两大专项展区和主要选择参加机械制造和绿色食品两个行业展,并分别进行特装;预留少量展位给报名参加其他行业展览的企业,统一协调办理参展事宜。
(二)展区设置及参展企业。
1.成长之星展区。拟组织20家“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孵化企业、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投资的创新型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在成长之星展区规划10个标准展位(90平方米)进行整体特装。
2.创新服务展区。拟组织20家国家级、市级及相关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转移机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科技金融服务商、4K产业、5G为先导的通信技术提供商等,在创新服务展区规划10个标准展位(90平方米)进行整体特装。
3.机械制造展区。拟组织10家有关行业企业,在机械制造展区规划5个标准展位(45平方米)进行整体特装,如果企业数未达到特装标准,则实行标展。
4.绿色食品展区。拟组织15家以上相关行业企业,在绿色食品区规划10个标准展位(90平方米)进行整体特装。
5.其他展区。拟预留5个标准展位,因不确定性较大和比较分散,不进行特装。
(三)参展要求。
本届中博会我委将组织近80家企业参展,参展企业应符合“成长之星”“创新服务”两大专项展区和 “消费电子、机械制造、礼品与文创产品、绿色食品”四大行业展区对参展企业的要求。
1.参展企业条件:
(1)参展企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及具有企业法人资质。
(2)在行业中技术领先、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
(3)符合组委会划定的行业范围。
2.参展产品(服务)要求:
(1)产品(服务)具备本行业的代表性和先进性。
(2)产品有注册商标或拥有国家、市级知名商标。
(3)产品(服务)有地方特色,有行业代表性。
三、组展工作安排
1.请各区县(自治县)产业主管部门紧紧围绕中博会要求及划定的行业推荐当地优秀企业参展。每个区县推荐5家左右企业,多推不限。
请各区县组织企业填写《第十六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企业参加重庆展团报名表》(详见:附件),从即日起至3月31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原市中小企业局交流合作处。
2.经我委确认的参展企业请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参展企业及产品宣传片、文字介绍、图片资料、微信二维码等用电子文档或图片形式,报送至原市中小企业局交流合作处。参展资料用于重庆展馆布展。
3.参展企业可派1-2人到广州中博会参会,也可只提交参展产品和资料,不派员参会,由我委负责参展等事宜。
四、参展费用
经确认的我市参展企业的展位费、特装费、展品往返运输费由我委承担,参展企业不负担任何展示费用。
如企业单独需要标准展位(3×3=9平方米)和自己特装展示,需要提前向我委申请,由我委与组委会协调,费用由企业自己负担。
五、其他事项
中博会是集中展示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成果和开拓国内外市场的重要平台,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推荐出符合中博会要求的优秀中小企业参展。推荐企业参展较多的区县经信委、有关协会可排1-2人参加中博会重庆代表团赴广州参展。
为方便企业参展参会,“中博会重庆市代表团”将由我委统一组团并提供相关服务工作。企业参展人员可根据情况自主选择是否参团,企业参展人员相关食宿、交通费用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企业也可以根据文件精神,自行向原市中小企业局交流合作处报名参展。请各参展企业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填报表格。
联系人:喻诗琪、代修超
联系电话:67129135、15002358622
邮箱:781712926@qq.com
附件:第十六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企业参加重庆展团报名表.zip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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