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农业品牌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按照《四川省农业品牌目录制度》(以下简称《目录制度》)的标准与条件,推荐市县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农产品)3个,省级以上区域公用品牌据实申报,申报品牌须具有商标注册证或地理标志证明。
2.农业企业品牌。按照《目录制度》的标准与条件,分为川粮油、川猪、川茶、川菜、川酒、川竹、川果、川药、川牛羊、川鱼等十大产业和其他农业产业共11个类别申报,原则上申报主体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资质,每个类别申报不超过3家企业,申报品牌名称须与商标一致。
3.农产品品牌。按照《目录制度》的标准与条件,每个企业可申报不超过3个自有产品品牌,申报品牌名称为“XX牌+XX(产品)”,且须与商标一致。
二、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单位或企业向大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四川省农业品牌目录申报书》(附件1),提交相关说明性、证明性申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择优推荐。大邑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报送截止时间。请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并于2026年3月23日前将附件1-2(PDF盖章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邮箱。
(二)资料报送要求。新申报需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成都市+区(市)县名称+第四批四川省农业品牌目录申报材料+申报品牌名称”。申报书及证明材料扫描件需合成1个PDF文件,以“品牌类型+品牌名称+申报材料”命名,纸质材料报送1份(需加盖公章),电子档1份;申报推荐汇总表填报内容确保与申报书信息一致,以电子表格形式报送。
联系人:罗雨芹
联系电话:88290121
邮⠂箱:dyxnzk@163.com
附件:1.四川省农业品牌目录(续期)申报书
2.农业品牌目录申报推荐汇总表
3.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的通知
大邑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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