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科技专家库建设,更好地发挥专家在服务我市科技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推动跨区域、跨领域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和交流合作,按照《重庆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25〕77号)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科技专家库入库专家,并对已在库专家进行信息更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入库
(一)入库条件
专家库专家实行分类管理,分为“技术类、管理类、财经类和其他类”四种类型。入库专家应满足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相关领域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具有相关领域5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产业研究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等。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高层次专家一般不超过70岁。能够保障相应的评审、评估、咨询工作时间和精力,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4)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和严重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2.专业条件
(1)技术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副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长期从事本领域本专业研究工作。
②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
行业领军企业或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的一线科研、技术骨干人员,有突出研究成果的优秀青年学者、港澳台专家、外籍专家等,可适当放宽条件。
(2)管理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学会、技术联盟高级管理人员。
②省级以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行业龙头企业或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具有丰富企业管理或创新创业实践经验,对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3)财经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熟悉科研经费管理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
②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科研经费管理、审计工作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
③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高级顾问或高级管理人员。
(4)其他类。熟悉科技创新工作的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具有丰富科技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具有丰富科普工作、科技传播经验的人员等。
(二)入库流程
按照“自愿申请——单位推荐——公示入库”流程开展。
1.信息注册。个人、单位用户需先在“渝快办”注册(访问“重庆政务服务网”(*** style="font-size: 12pt;"> 2.登录系统。已注册用户可通过原账号访问“重庆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框输入“智汇攻关”登录或通过“特色专栏-科创服务”找到“智汇攻关”后点击“专家评审”进入科技专家系统。
3.申请入库。专家按照要求及科技专家系统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单位。
4.审核推荐。单位登录科技专家系统,进行审核和推荐。
5.公示入库。市科技局对拟入库专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进入专家库。
二、专家信息更新
(一)专家范围
1.在专家库中登记的信息有变化的。
2.符合自然科学基金评审条件、从事基础研究,还未更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的。
3.符合入库专家基本条件且具有科研诚信相关工作经验的。
4.符合入库专家基本条件且具有科技伦理相关工作经验的。
5.超2年(2024年1月1日之后)未更新或确认专家库中信息的。
6.相关省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入库且收到我局关于完善个人信息短信通知的市外专家,请收到短信后及时完成信息更新,以便参与我市科技咨询评审工作。
(二)更新时限
2026年4月10日(周五)前。
(三)信息更新流程
1.登录系统。点击快捷入口(*** style="font-size: 12pt;"> 2.更新信息。在“专家信息登记表”中逐页核对更新完善本人基本信息、专业条件、专业特长、工作经验及业绩情况等内容,特别是“最熟悉/较熟悉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研究领域代码)”等信息。
3.提交确认。在“专家信息登记表”中“基本信息”页
可查看专家自身入库方式为“公开征集”或“交换共享”。
(1)公开征集专家。如更新了所在单位、职称职务、专业条件等重要信息,个人提交至部门(如有)、单位后,还需提醒部门(如有)、单位推荐审核提交至市科技局,具体以网页界面提示为准。
(2)交换共享专家。按要求更新完善信息保存提交至市科技局,无需单位审核。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个人申请入库,视为本人知晓并同意有关专家权利与义务。申请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专业信息,相关信息将作为参与各类科技咨询、评审、评价、评估工作的重要基础条件。专家在申请入库、更新信息和评审工作中发生失信行为的,按规定取消专家资格并予以科研诚信记录。
(二)单位审核推荐,视为本单位知晓并认可该申请人入库资格条件。推荐单位应当加强对专家信息真实性、有效性和专家入库资格的审核把关,专家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获悉专家存在其他出库情形的,应当反馈市科技局。
(三)科技专家系统在“专业特长、工作经验及业绩情况”页面增加了以下信息:
1.最熟悉/较熟悉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请进行信息补充完善。
2.参与科研诚信相关工作情况,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科研、学术相关管理部门或学术、学位相关委员会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2)熟悉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科研诚信政策法规,具备科研失信行为调查经验以及其他参与国家或省(直辖市)级部门组织的相关科研诚信管理工作经历。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进行信息补充完善。
3.参与科技伦理相关工作情况,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伦理委员会、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等履行伦理审查职能相关机构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2)熟悉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科技伦理政策法规,具备伦理审查经验或承担省(直辖市)级以上医学、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等领域伦理方面政策法规和理论研究课题且获得相应成果”字段,旨在进一步推动科技咨询评审专家匹配精准化,请专家所在单位做好组织和服务,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进行信息补充完善。
(四)重庆市科技专家库常态化受理公开征集入库申请和信息更新。
(五)如相关信息更新及确认不及时,将影响后续专家参与我市科技计划评审等管理工作。对于已经连续2年以上未进行信息更新确认的专家账号,我局将视情况予以冻结专家资格。
四、咨询电话
项目管理中心:(023)67512626
专家库系统技术:(023)67511205
账号注册:(023)87912832
附件:1.在库专家信息更新操作手册
2.公开征集专家操作手册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1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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