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6部门《关于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25﹞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25﹞36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465号)等文件精神,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现就做好2026年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农业全产业链发展需求为导向,合理规划布局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有效满足服务需求,为本地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坚持新建与改扩建相结合,充分利用存量服务资源,鼓励具备条件的服务主体,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改造提升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完善粮油等主要作物耕、种(集中育秧)、防、收(烘干)等环节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和应急救灾能力。
二、支持方向
立足新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需求,聚焦农业社会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机械设备配置,整合优化经营性等服务资源,建成为实现服务资源高效配置、服务供需精准匹配、就近就地服务农户的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提供全程化、集约化、专业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服务主体新建或者改扩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包括粮油作物、经济作物、畜牧兽医等产业类型)。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建设集中育秧(苗)、烘干仓储中心、农机具库(棚)、农机维修中心等服务设施;二是补充服务中心所需的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配备落实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等重要政策所需的精量播种、低损收获装备,以及智慧化监测、高端智能、新能源农机等现代农业装备。
三、申报条件
(一)依法注册登记在新区范围内,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用地合法,不存在“两非化”情况。
四、申报评审
项目遴选严格按照街道初审、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评审的程序组织实施,新区累计申报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试点不超3个。
五、补助标准
单个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补助不超300万,全区补助累计不超900万。项目资金直接补助给服务主体,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40%,新购置的农机装备已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不得重复申领。粮油作物类服务中心购买用于社会化服务的农机装备资金比例不得低于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30%,单个中心支持提升粮食烘干能力(含移动烘干机)、储备履带式拖拉机或移动抗旱设备等农业应急救灾装备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10%。
六、工作要求
各街道要立足自身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合理布局,做好宣传,指导主体做好项目申报,于2026年3月13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佐证材料审核后报送至新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罗杰;联系电话:68772993。
四川天府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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