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18〕444号),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园区(基地)企业自愿申报、区县推荐、处室初审、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重庆市渝中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等7个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与重庆猪八戒网络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为2018-2019年度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与示范企业(见附件1、附件2),现予以公布。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希望获得“2018-2019年度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与示范企业”称号的园区和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提高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模式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发挥在行业发展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关联企业协同发展,促进就业和创业,并主动接受两年一次的综合评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进一步支持示范园区与示范企业发展,带动促进本地区电子商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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