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供应链体系建设,提高流通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水平,提高与试点要求的契合度,增强政策支持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经与市财政局商定,现就再次申报供应链体系建设实施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2018年以来正在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符合《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7〕337号)、《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财办建〔2018〕101 号)、《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渝商务〔2017〕672号)精神,围绕以物流标准化为主线,构建供应链体系为重点,推动物流链的单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创新流通组织方式,资源整合、共享共用,促进供应链各环节设施设备和信息数据的高效对接,增强供应链上下游衔接、协同发展,提高流通集约化水平,且达到建设绩效目标的企业。已支持的供应链体系建设实施企业不再申报。
二、有关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重庆市供应链体系建设申报表》(见附件1),并报送实施方案(见附件2),实施内容逐项列出,力求具体实在,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有效、责任落实,数据详实、文字简练。
(二)各区县商务局要抓紧组织并指导辖区内企业申报,并于12月27日前报送市商务委现代物流处(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档。邮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栋重庆能源大厦21楼2108室,邮编:400060;联系人:王贵;联系电话:62661052;邮箱:274713412@qq.com )。
附件:1.重庆市供应链体系建设申报表.doc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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