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中小〔2026〕2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重庆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渝经信规范〔2023〕5号)规定,决定开展2026年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重庆市内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已公告且在有效期内的重庆市创新型中小企业。
(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附件2)。
二、申报和复核方式
新申报和复核企业自愿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 style="font-size: 12pt;"> 三、有关要求
(一)材料报送。申报和复核企业需在线填报并上传附件(盖章后的申请书及佐证资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并以公司全称命名),无需报送纸质版,企业务必保证信息和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对于虚假申报等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审核推荐。各区县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和申报组织,对企业填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核查,将审查推荐报告和推荐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版及可编辑电子版文件报送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申报企业和复核企业相关资料分别于2月14日、2月28日前完成报送。各区县经信部门应做好企业申报及佐证资料电子档的存储。
(三)信息更新。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于5月31日前登录平台更新上一年度数据。在同一个有效期内,对首次未进行更新的企业,重点监测;对累计达到两次未更新的企业,取消认定。
四、联系方式
市区两级经信部门及申报系统咨询电话见附件1。申报和复核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附件:1.市区经信部门联系方式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3.佐证材料清单(供参考)
4.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推荐汇总表
5.2026年应参加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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