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2号)和《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城市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451号),成都已正式获批国际化消费环境试点城市,为高质量开展试点工作,规范试点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成都市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
2026年1月4日
成都市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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