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万盛经开区、两江新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根据《“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国知发管字〔2018〕21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深化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8〕2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打击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假冒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构建我市打击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快速反应、快速打击、快速协作机制,探索建立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营商环境。
二、工作重点
结合“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方案和已部署开展的2018“雷霆”专项行动要求,此次执法监管重点为我市电子商务企业在其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交易的工业制品,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纺织、服装、鞋帽、玩具、文具、药品、家电等日常生活用品。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科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重点和范围。
三、主要任务
(一)主动为辖区内电商企业提供服务支撑。要主动对接本地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商,对网络交易平台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提供专利侵权判定等咨询意见,为电子商务平台正确应对提供支持。指导和引导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自查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内部监管机制,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相关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对平台上网店经营者涉嫌侵权行为的应对和处理能力。
(二)加大对电子商务领域假冒专利的查处力度。相关网店销售的商品明显为假冒专利行为的应及时查处,根据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与网店经营者之间的约定,由电子商务平台对涉嫌假冒商品相关网页采取删除、屏蔽或关闭网店的措施。案情比较复杂重大的,应及时将案件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三)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案件的调处工作。对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依照法定程序快速立案、及时处理。对于侵权事实成立且作出处理决定并生效的案件,将通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时采取删除、屏蔽链接或关闭网店的措施。对于涉及多地的群体性专利侵权行为,及时转送市知识产权局协作处理,必要时将案件提请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督办。
(四)加大线下源头追溯和打击力度。要切实推进区域内的协作执法和联合执法办案工作,认真配合开展协助调查、协助送达、协助执行等工作,提升侵权假冒线下源头追溯的精准度,深挖生产源头、切断流通链条,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治理,快速、有效打击线下专利侵权假冒行为。
(五)充分发挥各方主观能动性。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科委)、重庆汽车摩托车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及相关研发机构要主动作为,积极推进,率先突破,结合本地实际条件与需求,探索建设专利侵权假冒线索的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的智能检测系统,在线识别和实时监测的线上侵权假冒线索,结合线上注册和交易信息,确定线下生产销售场所及仓储物流等信息,实现对专利侵权假冒产品的精准打击。
(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通过电台、电视台、流媒体等社会主流媒体,加大对群众反映多、社会影响大的侵权假冒行为的曝光力度,宣传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提高打击声势,提升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8月)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科委)确定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负责人、办案人员与联系人,对外公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投诉电话、网站,举办电子商务领域调处专利侵权案件、查处假冒专利行为业务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9月至10月)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科委)按照市知识产权局确定的具体任务完成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做好迎接国家知识产权局督导检查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1月)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科委)对此次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纸质材料盖章后于11月20日前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同时报电子件)。
五、强化工作责任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科委)要明确责任,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工作成效。要狠抓落实,加强统计分析,全面记录本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重大事项和问题及时报告。市知识产权局将对专项整治情况组织抽查,突出问题将向社会公开,对行动有效、办案积极的相关区县知识产权局予以表扬,对推诿扯皮、消极办案的予以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数据统计表
联系人:杨骏;联系电话:15608300228;电子邮箱:cqzlzf@163.com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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