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山东省工业遗产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经项目单位自愿申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论证、现场核查、综合评价和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了第二批山东省工业遗产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要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创新活化利用方式,传承弘扬优秀工业文化,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与城市更新有机结合,助力制造强省建设。
附件:第二批山东省工业遗产名单.doc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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