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备选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下半年-2018年上半年成都市跨境电子商务支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成商务发[2018]133号)的要求,我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17年下半年-2018年上半年跨境电子商务支持资金项目拨付前的专项审计。经统计,需审计项目约202个,金额为4358.644万元左右。我局依据市财政局《<成都市政府性审计、会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管理办法>实施细》(成财规〔2018〕2号)的文件规定,已通过市财政局网络系统,随机抽取了5家备选会计师事务所,现邀请你们参加此次审计单位比选,经比选后选取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审计内容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拟支持企业是否符合《关于印发<2017年下半年-2018年上半年成都市跨境电子商务支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复核(企业申报材料较多,可提前到市商务局C718预览)。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拟支持企业申请拨付资金的相关证件、票据进行审核、计算。
(三)会计师事务所抽查企业申报材料原件。
二、比选方式
根据《<成都市政府性审计、会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管理办法>实施细》(成财规[2018]2号)相关规定,此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由比选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报价等,综合评分选取一家会计师事务所。
三、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18万元。
各会计师事务所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放弃比选。
四、审计完成时限
本次专项审计工作应在10天内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各会计师事务所承诺完成时限不得超过10天,超过视为放弃比选。中标事务所应于2019年3月28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五、比选时间、地点
2019年3月18日上午10:30在成都市商务局C703会议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蜀锦路68号市政府第四办公区南楼C栋7楼)召开比选会。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具体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材料一式一份,须密封并在开标前带至比选会现场,在会上当场开封,各项比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印证材料应完整。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时携带材料参加比选会,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所报材料我局将按保密及档案管理规定予以保管或销毁,不再退回。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