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评估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59号),我们组织15家实验室再次开展了评估复核,经实验室自查、依托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查、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等环节,10家实验室符合评估复核通过条件(见附件1),5家实验室拟不再保留(见附件2)。
为加强社会监督,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7日
电子邮箱:zhiliang@miit.gov.cn
附件:1.评估复核拟通过的实验室名单
2.拟不再保留的实验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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