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成都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
为引导和促进省级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的科技创业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新水平,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评价工作的通知》(http://policy.ruichuangshe.com/Policy/Info/3723/),我局将开展2019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18年底之前备案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见附件1)、众创空间(见附件2)。
二、评价要求
(一)本次评价工作使用2018年度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火炬统计数据作为定量评价依据,以“工作总结”作为定性评价依据。
(二)请所有参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提交2018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内容请结合《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办法》《四川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指引》的备案条件进行对照总结,重点突出工作亮点。
三、报送流程
各单位请于2019年4月5日17:00前将2018年度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纸质版2份)报送至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
报送地址:高新区锦晖西一街99号布鲁明顿广场1栋(A座)2单元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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