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县发展改革委,开发区投资主管部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第25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申报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按《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编写申请材料。申请企业按《通知》中附件2《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方法》对拟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自评打分。
二、请于2018年9月7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符合要求且企业自评打分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正式行文上报我委。申报材料包括:《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表及附表、必要证明材料(三部分材料单独装订)。上报文件及申请材料纸质件及电子文档各一式一份。
三、我委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及行业专家对申请材料按要求进行评审,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择优推荐上报。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第25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代惟殊,联系电话:67575793)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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