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
为尽快落实2018年度中小企贷款贴息补助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中企〔2018〕8号)精神,经与市财政局商议,请各区县根据全市核定的切块资金盘子,在已通过系统申报的中小企业范围内,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渝中小企〔2018〕21号)中《重庆市中小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实施细则》要求,统筹安排,于2018年11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划拨到相关企业。
特此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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