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管委会)发展改革委(局)、经济运行局、工商联:
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有关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汇报,提出了下更大力气降低民间资本进入重点领域的门槛,向民间资本集中推介一大批商业潜力大、投资回报机制明确的项目等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抓紧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8〕123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做好向民间投资推介重点领域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已共同建立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机制,定期沟通有关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切实增强民营企业的获得感。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工商联要及时建立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民间投资发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切实为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铺好路、服好务。
二、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同时,将符合推介条件的市级审批项目和区县推介项目,以适当形式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联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发布,形成常态发布机制,推动项目推介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三、加强服务助推项目实施
项目推介后,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工商联要持续做好跟踪调度和后续服务工作,助推项目顺利实施。尊重民间资本投资意愿,由其自主决定是否参与项目建设,不搞“拉郎配”。充分发挥工商联和有关协会在企业与政府沟通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传达涉企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倾听民营企业呼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呙劲枫,联系电话:67575087;联系人:市工商联,杨浩林,联系电话:67516520)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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